日前,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向实体化、专业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二级以上设有急诊科的医疗机构“浙里急救”应用全覆盖,院前心肺复苏成功率整体不低于5%;全省城市地区建成“10分钟急救圈”,农村地区建成“12分钟急救圈”(山区海岛地区≤14分钟),基本建成与浙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医疗急救站点,构建陆海空立体式急救网络,推进区域院前医疗急救资源一体化建设,补齐山区海岛院前医疗急救短板。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科学提升指挥调度水平,完善调度员、医疗专家、现场人员等视频联动机制;至少每3万常住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负压救护车配置率至少达到40%,设区市至少配置1辆新生儿救护车。
在打造高素质院前医疗急救队伍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科学配置职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创新人才引育渠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人才联动培养模式;推动急诊医学专业学员在实训基地轮转不少于3个月;每年滚动选送临床医师在晋升中级或高级职称前到急救中心连续工作不少于6个月,将其视作晋升职称前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时间。
在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和素养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公共急救设备配置,推动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省域实现公共场所配置AED达每10万人50台;加强公众急救技能培训,加大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力度。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政策保障体系,推进专项立法进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核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各地结合实际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人员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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