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医疗资源利用率,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缩短诊疗等待时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近期组织制定《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及多个相关配套文件,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互认范围,有序推动项目数量增加和医疗机构间跨级、跨地区互认工作。截至发稿时,全省已有464家各级各类医院被纳入互认范围,有放射影像、心脏电生理、超声、检验等专业的392个互认项目。其中68家三甲公立医院已分别将符合互认标准的项目在院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在推进上述工作中,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市)卫生健康委充分认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降低医疗费用、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落实。同时提出,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群众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规定,各专业省级质控中心已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与技术考核评估表和质量管理规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或抽查,每周按照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对互认医疗机构及互认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互认医疗机构要增强对于检查检验科室的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手册,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将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检测、校准、稳定性测量和保养,保证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据了解,哈尔滨市倾力打造数据共享平台,17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均已建成数据共享平台。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伊春、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域内的三甲公立医院全部实现数字胶片服务。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对质量不达标的机构取消互认资格,同时不断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项扩面,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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