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泸州市合江县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与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四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完善薪酬总量管控机制,实行编制内外工资总额控制,制定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总量确定和水平调整办法,优化完善单列绩效;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三是完善内部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分配权,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四是完善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制,明确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功能,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为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供坚实的薪酬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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