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本市专科医院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事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该《意见》贯彻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为绍兴市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制定了明确目标。
《意见》计划绍兴市到2027年,建成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市、县两级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均衡性。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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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专科医院建设与发展:支持绍兴市口腔医院按三级乙等口腔专科医院标准发展,强化口腔亚专科建设。重点支持儿童口腔医学争创市级口腔重点专科,积极建设市级口腔显微诊疗中心和舒适化诊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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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现有专科医院能力:支持县级精神、康复、妇儿、口腔、眼科等专科医院提升能力,打造区域专科诊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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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医疗资源整合:鼓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专科联盟,推动市级专科医院与县域医共体合作,实现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
《意见》特别强调了社会力量在专科医疗领域的优势与特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紧缺领域,补充区域医疗资源。通过规范社会办医院的发展,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
为确保《意见》有效实施,绍兴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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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专科医院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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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配置资源:结合地方财力,科学确定专科医院建设规模,落实各类专科医院的投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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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测评估:加强对辖区内专科医疗资源布局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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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新发展:探索智能化、绿色化的医院建设模式,提供更专业、更特色的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意见》的发布标志着绍兴市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明确发展目标与任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绍兴市在推动专科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将为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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