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管三必须”为准则,统筹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保障清单“三张清单”,强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业务处(室)监督管理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系统连续19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责任清单促进齐抓共管。2023年,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分工的通知》,从行业监管角度,细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10项职责;从任务所占比重和条线业务管理角度,明确委机关医政处、妇幼健康处和医疗应急与监督处等10个相关处室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具体责任分工;从落实主体责任角度,细化委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该做法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吉林省安委会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执行。
任务清单保障常态监管。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委直属单位每年重点任务台账完成情况的考核,建立部门任务清单、单位任务清单、人员任务清单。如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等级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保障处(室)业务与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推进。
保障清单夯实基础建设。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目前该省20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完成达标创建;组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专家库,培训安全“明白人”;编写《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实务》教材,统一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后勤、治安保卫检查标准;连续8年组织开展市(州)交叉互检工作,累计派出42个检查组,派出专家165人次,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86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7360个。目前,新一轮监督检查已经启动,采取明察暗访、专家参与等方式,抽调骨干人员成立7个检查组开展交叉互检,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全系统在安全理念、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吉林省安委会要求省内各地参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交叉互检形式开展工作,实现省、市(州)、县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达到压实责任、锻炼队伍、提升能力、增进了解、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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