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2024年河南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获悉,河南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试点工作推广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每个试点市至少选择2个县(区)作为试点区域;试点地区应选择县(区)内传染病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每个试点市原则上选取不少于10家医疗机构(含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作为试点单位。
该省明确,专职疾控监督员原则上由各级疾控部门从本部门和疾控机构(监督机构)等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单位中遴选产生,兼职疾控监督员由医疗机构推荐产生。在派驻方式上,各级疾控部门原则上在二级以上医院派驻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可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多对多”等方式向其他医疗机构派驻专职疾控监督员。同期发布的《河南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疾控监督员沟通协调、检查指导、协助配合三大工作职责和38条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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