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公卫医师处方权试点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4-07-03 08: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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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是全国首批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省份之一。黑龙江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黑龙江省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并召开启动会,正式启动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赋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卫医师处方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结合承担的多发常见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地方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探索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
  《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处方权范围主要包括五种情况: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复诊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肺结核、艾滋病患者随访期间常规处方开具,肺结核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艾滋病暴露前后预防性药物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麻风病、淋病、梅毒、土源性线虫病和肝吸虫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碘缺乏病、氟骨症等地方病患者复诊或随访处方开具;妇女围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中的营养素补充剂处方开具等。
  《实施方案》规定,为推进公卫医师处方权试点,试点地区将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为具有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本科学历,经注册的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执业地点包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卫执业医师(不含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或经过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工作满两年的公卫执业医师。培训内容采取“1﹢ X”模式:“1”即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等公共必修课内容;“X”即特定专业选修方向,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妇女围孕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等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时间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依据各地市公卫执业医师注册和给予处方权范围,选取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为试点地区。在此期间,该省将对试点工作进行密切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025年10月底前进行总体评估。
  《实施方案》还附带4个附件,内容包括公卫医师处方权培训基本要求、各培训医疗机构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培训安排、处方权培训大纲及考核方案。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行政、医保等部门共同制定《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考核方案》,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公卫医师,发放培训证书;由公卫医师执业注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卫机构授予其与培训内容相一致的处方权。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疾控局局长方庆伟指出,开展公卫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公卫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培养一批具备处方权能力的公卫医师,提升公卫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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