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四唯”倾向,不把论文、课题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综合运用考试、评审等多种评价方法……近日,江西省研究制定并出台了“1﹢2”政策文件,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进行改革。
“1﹢2”政策文件即《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
根据“1﹢2”政策文件,此次改革将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各级别名称,健全制度体系;突出医德首要条件,完善评价标准;畅通各类型人才申报渠道,创新评价机制;坚持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基层评价标准,建立人才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优化职称管理服务。
“1﹢2”政策文件坚持“破立并举”,提出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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