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河南启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自2月1日起,省管公立医疗机构降低28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提高208项诊查、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介绍,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调价方案包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统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两大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严格落实调价总量,具体调整项目价格有降有升。其中,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28项,提高诊查、护理以及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208项。例如,调整后,医疗检查中常用的数字化摄影(DR)价格调整为60元,磁共振平扫调整为530元;急诊监护费省级三甲医院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日200元,省级非三甲医院为180元;互联网复诊费为每次10元。此外,方案取消省管公立医疗机构干部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11个项目,将现行干部病房、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及各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价格统一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以双人间为例,普通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45元,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50元。
据介绍,此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由河南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经过调价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后确定,调整旨在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要求,经动态调整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漯河市、商丘市,在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核准的调价总量基础上开展价格动态调整。有关省辖市要参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调价方案,重点降低CT、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价格,提高诊查、护理、中医、急诊、产科、康复、精神(心理)等薄弱学科项目价格,以及部分历史价格偏低的手术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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